陕西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请假制度
根据新版《大学生指南》,“陕中大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2017)132号文件,现将请假规定如下:
事假:请假天数<=1天,由班主任批准;1天<请假天数<3天,由办公室批准;3天<=请假天数;由学院主管领导批准。一学期内累计不得超过2周。
病假:请假天数<=3天,由班主任批准;3天<请假天数<一周,由办公室批准;一周<=请假天数,由学院主管领导批准。病假需提交校医院或二甲以上医院证明。
说明:
(1)学生请假条存根由请假签字老师留存,无存根留存假条视为无效,返校后应第一时间在存根上签字销假。
(2)一学期内,事假、病假累计超过4周者,应报办公室备案,超过6周者,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申请休学。
(3)请假条电子版可在国际教育学院网站文件下载栏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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