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
前 言
为规范来华留学生的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留学生学习、生活顺利进行,促进我校留学生教育工作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第42号令),结合我校来华留学生教育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本管理办法所述留学生指经教育部或陕西省教育厅批准,被学校录取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外籍本科生,不包括还在接受预科教育(含汉语补习教育)和接受非学历教育的留学生。
第一部分人才培养目标
学科专业水平
留学生在专业学科专业上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与在校中国学生基本一致,符合我校各专业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生的教育教学标准及相关规范。
中医专业
掌握必要的自然科学理论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医学实践;掌握中医学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掌握中医学临床基础的经典理论与知识;掌握中医治疗常见病、多发病临床诊疗知识;熟悉中医养生、保健、康复知识;熟悉现代医学的基础与临床知识;熟悉健康教育、疾病预防知识、了解改善残障及临终关怀等医学伦理的有关知识与方法;了解常见传染病的发生、发展、传播的基本规律及防治原则。掌握中医辨证论治规律现代医学临床诊治理论与方法,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临床思维和临床动手能力,能够熟练处理临床常见病、多发病以及疑难重症的鉴别诊断和初步处理能力。具有采集病史、书写病历及规范表达的能力;具有对患者和公众进行健康生活方式、疾病预防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的能力;具有中医临床思维能力,能运用中医理论进行准确的语言表达,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跟踪中医学发展趋势的自学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针灸推拿专业
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及时掌握针灸推拿学学科发展的新方向、新技术;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沟通交流和合作的能力;能够熟练运用针灸推拿技术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具有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运用中医诊疗思维对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辨证施治的能力;掌握西医的诊疗思维,熟练掌握常规体格检查、分析、鉴别和处理临床常见问题的能力,具有对一般急症进行初步诊断、急救处理的能力;具备较强的医患沟通能力,以及对患者及公众进行健康教育的能力;掌握查阅中医典籍、医学相关文献以及利用现代技术获取信息的能力;了解中医药科研的基本思路和方法,具有从事基本中医科学研究和论文写作能力;具备依法行医和在执业活动中保护患者以及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具有继续学习新知识和接受新技能的能力;具备提出问题,分析并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和定的自学能力,具有开拓创新及终身学习的精神。
临床医学专业
培养系统掌握自然科学、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接受临床技能、沟通技能等方面的基础训练,具备初步的医疗,健康宣教能力,一定的岗位胜任力、终身学习能力、创新创业意识和社会服务能力;掌握必要的自然科学理论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医学实践;掌握临床医学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具有系统的临床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技能,能熟练运用临床医学知识进行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掌握内、外、妇、儿等各系统的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发病原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及防治原则,预防医学和康复医学的基本知识;了解常见传染病的发生、发展、传播的基本规律及防治原则;熟悉中医学的基础理论知识;熟悉健康教育、疾病预防知识;了解改善残障及临终关怀的有关知识。毕业后能在各级卫生保健机构在上级医师的指导和监督下,从事安全有效的医疗实践活动,以及能在教育或科研机构从事教学活动、科研活动的临床医学人才。
对中国的认识和理解
开设汉语和中国概况作为高等学历教育留学生的必修课。通过系统地学习熟悉中国历史、地理、社会、经济等中国国情和文化基本知识,从而了解中国政治制度和外交策略,理解中国社会主流价值观和公共道德概念,形成良好的法制观念和道德意识。
语言能力
我校目前招收留学生的专业均为汉语授课,在以汉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学科、专业学习中,留学生应该能够使用中文顺利完成本学科、专业的学习和研究任务,并具备使用中文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的能力;毕业时中文能力应当达到《国际汉语能力标准》四级或以上水平。
跨文化和全球胜任力
留学生应当具备包容,认知和适应文化多样性的意识、知识、态度和技能,能够在不同民族、社会和国家之间的相互尊重、理解和团结中发挥作用。
本科层次留学生应当在本专业领城中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多个国家的实际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备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初步能力。
硕士层次留学生应当在本学科领城中具有较好的国际视野,能够在多个国家的实际环境中运用和发展本学科的知识,技能和方法,并具备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能力。
博士层次留学生应当在本学科领城中具有宽阔的国际视野,能够在世界范围内创新运用和发展本学科的理论,技能和方法,在国际事务中具有竞争优势。
第二部分 招生、录取和预科
1.入学标准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结合学校留学生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能力制定以下留学生入学标准:
1.1最低学历要求
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留学生入学标准中的最低学历要求为:
本科入学要求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参照“成功完成《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ISCED 2011)》3级或4级且通向高等教育”的要求)。
硕士研究生入学要求获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历(参照“成功完成《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 ISCED2011)》6级或7级课程”的要求)。
1.2语言能力要求
本科生:HSK 4级或以上证书,如果未取得相关证书则需进行语言培训学习,待语言成绩达标方可进入专业学习阶段。
研究生:HSK 4级或以上证书,如果未取得相关证书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汉语考试。
2.招生和录取
2.1招生信息和咨询
学校设有国际教育学院网站,定期更新留学生招生相关信息。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教育项目、招生程序、录取要求、收费标准、校园文化、文体活动、联系方式等内容。
2.2入学考试和考核
生源质量直接影响教学质量和培养规格,严把入学关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认真审核申请入学的留学生学术水平、学历背景、语言能力等,严格按照《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和留学生录取管理文件《陕西中医药大学留学生及港澳台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含本科、硕士研究生和短期进修生)》进行审核,并对学生进行必要的考核或考试,确保所招收学生符合学校入学标准。
2.3招生录取程序和规则
本科生:1.登陆陕西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站下载《陕西中医药大学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申请表》;2.填写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及其他相关申请材料于开学前3个月邮寄或传真回国际教育学院;3.入学报到日8周以前向经过审核录取者寄发《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4.录取者持《录取书》和《申请表》到中国驻外使馆办理来华学习签证(X);5.录取者按录取书上指定的日期到国际教育学院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研究生:1.登陆陕西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申请表》;2.提交入学申请材料;3.资料审核合格后,根据具体时间安排参加陕西中医药大学留学生研究生入学考试。4.考试成绩合格者,将进入面试环节。5.综合入学考试笔试加面试成绩,择优录取。6.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留学生,由国际教育学院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发放入学文件。
2.4招生录取中的奖学金评定
学校实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时,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陕西中医药大学留学生奖学金评审规定》进行评审,秉承择优原则,规范、客观、公正地进行奖学金评定,并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2.5入学资格审查和经济能力
申请人为18周岁以上, 30周岁以下的外籍学生;中国公民移民外国,申请以外国留学生身份进行学习者,必须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四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身体健康,符合相应专业录取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陕西中医药大学相关管理规定。申请人需提供符合学校要求的入学经济担保证明,确保学习顺利进行。
2.6外部服务
学校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留学生招生录取工作,杜绝委托任何外部机构或个人代理进行招生活动。在留学生招生信息提供和咨询中采用外部服务时,按照审慎、规范、公开、透明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履行监管责任,维护教育秩序和来华留学生合法权益。
3预科教育
学校重视发挥预科教育在提高本科生源质量、扩大生源规模上的作用,积极开展来华留学生预科教育。学校对招收符合标准的来华留学生进行汉语和学科基础知识教学,使留学生达到本科入学标准、适应学习生活。
第三部分 教育教学
4专业设置和学位授予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和调整招收留学生的专业,确保留学生教育的修业年限符合国家高等教育基本制度规定。
5学校层次的人才培养目标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数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促进学生的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根本标准,按照“厚基础、重创新、高素质、强能力”的人才培养要求,坚持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教育的协调统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实践教学,注重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和考核评价体制改革,注重创新创业精神及能力的培养,营造因材施教、个性发展的良好空间。充分体现教育与教学相结合、专业与通识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思想,强化综合改革,推动学生学习理念的转变,形成立体化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坚持立德树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熟悉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了解学科发展的前沿知识,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扎实,自主学习、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务实作风和职业素养的高级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6培养方案
留学生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组织留学生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重要依据,是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定位,办学水平、办学特色的具体体现,也是学校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价的基础性文件。我校留学生人才培养方案以《陕西中医药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7版)为基础,结合趋同化培养管理原则,涵盖了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计划、教学实践、考核评价、学位论文、学位授予等方面的内容。留学生须修完本专业主干(核心)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及其他实践教学环节。
7师资队伍
学校制定建设高水平教学师资队伍总体规划,出台《陕西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陕西中医药大学“百名人才海外留学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陕西中医药大学“思邈人才工程”实施办法》、《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继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培养和提升教师的外语水平和跨文化能力,提高师资队伍国际化水平,以保障学校来华留学生教育质量和推动人才培养国际化要求。
8教学设施和资源
教学设施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学校设有留学生专用教室,校图书馆、实验室、直属附属医院临床技能实训中心等均可满足留学生教学基本需要。
9学生指导和课外教育
学校根据留学生发展特点,开展相关指导工作。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跨文化交流活动,引导来华留学生参加健康有益的课外教育活动,推动实现来华留学生融入校园环境和中外学生的充分交流及相互理解。
留学生入学后须接受入学教育,熟悉了解本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要求和考核方式,班主任老师引导留学生掌握合理的学习方法,适应教学和学习环境,了解教学设施和资源的使用。
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留学生学生会管理制度》要求组建留学生学生会,鼓励留学生积极参与校内外各项学生社团协会和文艺体育运动。
10教学管理
10.1学籍学历管理
按国家规定录取的国际留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国际教育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向国际教育学院请假,请假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2周,未请假或请假超过规定时限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国际教育学院按照国家规定对其入学资格、健康状况、证件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予以学籍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审查不合格者,由国际教育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每学年开学时,在校留学生应当按照注册规定在学校计财处缴纳学费、住宿费、保险费等,持缴费凭证到国际教育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并办理居留许可。
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注册的国际学生按旷课处理,补办注册时应按相关规定缴纳滞纳金。违反注册规定,情节严重的留学生,作自动退学,取消学籍、同时报公安部门取消居留许可处理,被取消学籍的国际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离校手续并离境。
10.2考勤制度
留学生应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席者,按旷课处理。对旷课的留学生视情节轻重由国际教育学院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严重者按退学处理。
留学生请假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因病请假应有医院证明。请假3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核签字交由辅导员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由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审批。
留学生请假申请书、医院证明及国际教育学院审批意见等材料由留学生本人交国际教育学院辅导员保存备查。
留学生请假期满,应当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销假,如期满仍未能回校学习,应办理续假手续,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批准者以旷课论处。
10.3课程考核
留学生应当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管理规定》、《陕西中医药大学考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学生学籍档案。留学生教学实习或社会实践应按教育教学计划与普通本科一起进行,但在选择实习或实践地点时,应当遵守有关涉外规定。
10.4学生参与教学评价
在留学生中建立学生信息员制度。采取班级推选和自愿报名的原则。信息员定期向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反馈教学信息,对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管理质量的提升起到关键作用。
10.5转学管理
留学生本人可提出转学申请,经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办理转学手续前需缴清在校学习期间所有费用,学校将全面如实地向拟转入学校提供留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业成绩单、所获奖惩记录、综合表现等相关信息。
10.6课程修习类非学历教育的教学管理
留学生通过校际合作、学生交换、访问学习等方式修习专业课程的,需按照本规范要求实施考勤和考试考核等教学管理,其课程成绩单、学习证明、学分学时说明将被如实记录在学生个人信息档案中。
11质量保障
按照教育部《留学中国计划》教外来[2010]68号明确规定,积极推动来华留学人员与在校本科生管理趋同化。留学生教学质量保障应严格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及实施方案》执行。相关管理条例如下:
《陕西中医药大学教育督导工作条例》
《陕西中医药大学授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陕西中医药大学授课教师评学暂行规定》
《陕西中医药大学理论课教学质量标准》
《陕西中医药大学实验(实训)课质量标准》
《陕西中医药大学见习课质量标准》
《陕西中医药大学毕业实习质量标准》
《陕西中医药大学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
《陕西中医药大学考试环节质量标准》
第四章管理和服务支持
12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留学生教育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保障留学生教育健康发展和持续改进,推进中外学生管理和服务的趋同化。
12.1留学生医学教育办学目标和定位
目标定位:到2020,建成西部一流、特色鲜明的留学生医学教育;到2030年,建成国内一流的高水平留学生医学教育。
层次定位:以本科留学生医学教育为主体,发展研究生教育。
学科定位:以中医药学科为主,临床学科为辅,协调发展。
目标人数:到“十三五”末,在校留学生数量适度增长。
12.2机构设置
国际教育学院为我校留学生教育管理的主体,负责留学生工作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负责留学生招生宣传、资格审查、注册报备,学籍管理,奖助学金及日常管理工作。
12.3工作队伍建设
整合完善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管理机构和队伍,成立外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配备党总支书记一名,副书记两名,外语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兼任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配备专职的留学生管理干部,负责各类境外学生的招收、培养及管理工作,并为各类留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便捷服务;配备具有医学背景的留学生管理人员;配备留学生专职辅导员;组建一批综合素质高、跨文化能力强的留学生管理队伍。
12.4管理制度建设
高度重视来华留学生教育,依据教育部规定不断健全和完善留学生管理机构,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依照《陕西中医药大学留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规定》相关要求,明确各个部门职责分工,做到体制健全,分工明确,职责到位,避免因职责不清而发生推诿现象。
12.5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学校积极接受和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范办学行为。当出现问题时,学校将及时纠正错误、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和消除不良影响,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12.6管理和服务能力提升
定期评估和持续改进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鼓励和支持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加强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建设,提升业务信息化水平。
12.7非学历教育的管理和服务支持
留学生通过校际合作、学生交换、访问学习等方式接受非学历教育的,需按照本规范要求实施管理和服务支持。
13办学资源和条件支持
学校提供充足的办学资源,为来华留学生提供安全、卫生、便利的生活条件,以公平、合理、审慎为原则,适当照顾来华留学生的风俗习惯和文化差异,为促进中外学生的充分交流创造条件。
13.1经费管理和保障
来华留学生教育相关经费使用由陕西中医药大学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并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陕西中医药大学学杂费收缴管理办法》实施管理。同时,依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陕西中医药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规定》、《陕西中医药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分数计算办法》对奖学金评选进行规范化、合理化、高效化的管理,严把奖学金资助对象的学业、品行要求,奖学金定期评审与动态调整机制相结合。
13.2住宿管理
留学生公寓是广大留学生生活和学习的场所,为了维护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营造文明、卫生、安全、整洁的住宿环境,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章程》和《陕西中医药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制定《陕西中医药大学留学生公寓管理办法》、《陕西中医药大学留学生公寓会客制度》、《陕西中医药大学留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留学生需遵守相关规定制度,营造和谐住宿氛围。
13.4医疗和心理咨询
学校设有校医院、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为留学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心理咨询服务。
14档案和信息管理
在校留学生建立文书档案,内容包括招生录取、学习成绩、日常表现、学历和学位证书等相关信息,收录重要文件,并妥善保存。
学校依照法律法规和留学生信息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报送或备案
15安全教育
开展留学生安全教育,采取全面地安全保障措施,维护留学生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15.1法律、制度和安全教育
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指导,宣传、贯彻学校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对留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违法犯罪,防范不法侵害,要求留学生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依法依规和惩处留学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15.2风险检测评估
开展留学生风险监测评估工作,依照《陕西中医药大学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实施办法》加强我校留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心理难关,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15.3应急管理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依照《陕西中医药大学反恐防恐工作应急预案》、《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陕西中医药大学义务消防队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校园内各种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
15.4保险
依照《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实施留学生的全员保险制度,结合《陕西中医药大学自费来华留学生购买综合保险管理办法》实施管理工作,并为留学生提供必要的协助。
15.5紧急救援
依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相关规定,出现紧急情况时,第一时间通知安保人员,留管干部及救援机构,迅速调集救援人员,严格控制现场事态发展。有效积极预防、妥善处理留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16移民和出入境事务管理和服务
建立健全留学生移民和出入境事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管理责任,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学校全力协助驻外签证机关、移民和出入境管理部门为留学生提供良好的移民和出入境事务指导、咨询服务、为其在华合法停留居留提供有效支持和保障。
16.1移民和出入境事务相关机构设置
陕西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为管理来华留学生的移民和出入境事务的专门机构,代表学校依法配合驻外签证机关、移民和出入境管理部门工作,协助来华留学生办理与来华学习有关的签证,入出境和停居留手续,并为来华留学生提供移民和出入境事务指导、咨询和服务。
16.2移民和出入境事务管理制度
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结合《陕西中医药大学留学生办理居留许可手续须知》,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16.3移民和出入境事务指导和咨询
学校向来华留学生进行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教育,提供学校管理制度、服务事项、办事流程等方面的指导和咨询。
17学生权益保护
学校依据相关管理制度,切实维护来华留学生各项合法权益。
17.1信息公开
依照国家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通过学校网站,校内公布栏,留学生班级群通知等方式向来华留学生公布招生录取、教学培养、管理和服务等相关信息。
17.2监督权
通过学校网站,校内公布栏,留学生班级群等方式向来华留学生公开告知校内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并规范地处理来华留学生的举报和投诉。
17.3申诉权
受到处理或处分的留学生可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申诉,处理学生申诉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17.4信息安全和隐私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留学生的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
17.5教育项目的取消和中止
学校取消或中止留学生教育项目时,以尊重学生意愿、公平合理和适当补偿为原则,维护和保障来华留学生的合法权益,依照《陕西中医药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妥善解决退还费用、损失补偿、转学安置等善后事宜,并办理必要的停留居留手续。
17.6未成年人
若招收未满18周岁的来华留学生时,依照《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在入学前确认其父母是否在中国境内常住;其父母不在中国境内常住的,要求其父母委托在中国境内常住的外国人或者中国人作为该来华留学生的监护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按照尽职原则进行审核,妥善存档。学校为未满18周岁的来华留学生提供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条件,并及时与监护人沟通学生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情况。
18校友工作
建立来华留学生校友工作制度,有效开展校友工作,推动来华留学生校友和学校共同发展,支持来华留学生校友为促进文明交流、增进人民友谊、深化国际合作做出贡献。
18.1校友信息和联络
有计划地收集和维护来华留学生联系信息,积极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联络留学生校友。
18.2校友组织和活动
积极推动来华留学生建立海外校友组织或加入现有校友组织,积极组织来华留学生校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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